标准名称: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(无吊车)
批准文号:建质函【2007】129号
标准编号:07SG518-4
实行日期:2007-06-01
标准格式:PDF
文件大小:4.25MB
标准类别:设计依据
标准简介:07SG518-4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(无吊车)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(0.2g),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、二组和I、Ⅱ、Ⅲ类场地的单层2跨和3跨轻型厂房(无吊车、无天窗)、超级市场、仓库、展览厅、车站、码头、体育建筑和文化设施等无女儿墙房屋。
07SG518-4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(无吊车)适用于单层或复合压型钢板作为屋面板和墙板的门式刚架。
07SG518-4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(无吊车)适用于构件表面温度低于和等于150C的场所。当构件表面温度高于150°C时,应采用有效隔热、防护措施。
07SG518-4多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(无吊车)未考虑用于较强烈侵蚀介质和湿度较高的场所,如遇上述环境应按有关规范或规定处理。
本图适用于两坡排水的门式刚架,斜梁坡度为1∶15.当门式刚架斜梁坡度为1∶10~1∶20时,可参照同一跨度同一柱距的门式刚架编号选用,但刚架斜梁尺寸及构造等要重新设计,注意加强柱脚抗剪构造。
施工质量应按现行标准CECS102和JG144的规定执行。上述标准未作规定者,应按照GB50205执行。